其一,在商业领域,一切商业活动的模型无疑是,买价、卖家、以及货币三方模型。如果把买家和卖家比作极端,把货币比作是媒介的中庸的话,这已经是完美模型,是不需要再来一个与货币有齐名嫌疑的“虚拟货币”概念的。
其二,货币之所以可以被作为交换价值的计量标准,是因为其背后看似简单实际复杂的模型,在这个复杂的模型中早已经包含了注意力这样的参数,比如说人们会花钱去欣赏音乐会,看电影,为了亮丽时尚的外表买单;这个复杂的模型在科学上的含金量,是虚拟货币模型不可同日而语的。
其三,迄今为止,对于物品价值的计量,特别是用于商业行为的价值判断,最具甄别权威的是顾客自己的头脑,而不是商家的标的,而不是什么技术模型——技术模型只能起到辅助参考作用,包括货币。
举个现实的例子:如果某人去商店买手机,
第一,他不可能凭这个甲手机标价2500元,而乙手机标价:3000元,就认为乙手机一定好过甲手机——因为现实货币不能唯一的决定顾客对于手机价值的判断,而只能作为是否购买的参数之一,那么虚拟货币又有多少能量来左右顾客的行为呢?
第二,现实的绝大多数顾客会询问诸如手机的功能,使用成本,性别角色倾向,是否时尚以及价格等诸多方面参数,然后在这些参数接触之上,加上人脑的分析判断直接过渡到货币支付就可以了。如果我们在诸如手机功能,使用成本,性别角色倾向,是否时尚接触上,再抽象出“虚拟货币”的概念,然后再建立一个与现实货币的兑换比率,对于顾客而言,岂不是强迫其走弯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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